5月11日,科技部官网公布《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以下简称《重点举措》)的通知,其中提到,完善适应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经费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增加对“人”的支持;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
文件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制定,意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
《重点举措》从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完善支持机制5个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指明方向。
优化总体布局 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针对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重点举措》强调,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把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日趋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强重大科学目标导向、应用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项目部署,重点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的共性基础问题,制定基础研究2021—2035年的总体规划。同时,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作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计划中基础研究支持体系。
创新主体活力如何激发?《重点举措》提出,“切实把尊重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主体地位落到实处”。比如,重点围绕优秀人才团队配置科技资源,推动科学家、数学家、工程师共同开展研究;落实科研人员在立项选题、经费使用以及资源配置的自主权;强化对承担基础研究国家重大任务的人才和团队的激励,探索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支持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也写进了文件。引导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础研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制度创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推动产学研协作融通,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贯通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
新华社柏林4月1日电(记者张毅荣 张家伟)德国研究人员发表在新一期英国《自然》杂志上的论文显示,新冠肺炎轻症患者在感染初期,上呼吸道有大量病毒复制和脱落,具有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