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40.6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24万辆,虽然数量占比不高,但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说,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居于高位,总体来看,排放量仍然很大,治理减排任务仍然艰巨。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又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
业内人士介绍,京津冀三地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方面仍有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三地针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进行立法协同迫在眉睫。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介绍,2018年7月,三地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历时约一年半,条例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保持一致,并在今年1月中旬京津冀三地人民代表大会上分别表决通过。
作为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成员之一,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高级工程师姚立英对三地协同立法深有感触:“条例是京津冀首个协同立法项目,三地克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政策和制度基础的差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存量现状的差异,多次开展座谈会、联席会、协调会、论证会,最终条例不仅体现了京津冀三地协同,也根据三地各自实际情况做了有针对性的保留。”
4月27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针对条例联合召开视频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副市长金湘军表示,今后,天津将与北京、河北实现超标车辆的信息共享,两地的超标柴油车也将纳入天津市管理清单,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
姚立英表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制定专门法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立法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有利于提升精准治污水平,促进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张清表示,为加强条例的实施落实,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下一步还将开展三地联合实地检查调研,推动执法检查区域联动。(记者邰思聪、倪元锦、黄江林、李继伟)
实行京津冀区域健康状态互认。本市人员已实现赴津冀地区通行无障碍,北京也明确“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北三县等环京地区的在京工作人员,上下班往返属于日常通行,不做硬性要求,但进出京要接受例行检查”。
4月8日,京津冀三地在卫生和交通领域同时发布《医学检验危急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五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范》2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截至目前,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累计达54项。
1月18日上午,《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经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前,同一条例的河北版、北京版分别于1月11日、17日在当地人代会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