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税首次年度汇算开启——
一文看懂“补税退税”
通过手机、网页、邮递等方式均可办理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退了三千多块钱的税,幸福指数爆棚”“一顿操作下来,发现不用退也不用补”“看朋友晒退税,我也去弄了下,发现要补一千多”……这几天,“你办税了吗?”成为朋友间打招呼的常用语。4月10日,随着北京、天津、河北开通使用手机个税App、网页端等远程办理渠道,全国除湖北省以外地区纳税人均可通过手机、网页、邮递等方式轻松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事项。
这是我国个税史上首次年度汇算,如果平时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可以通过年度汇算“多退少补”。为什么要在月度预缴后进行年度汇算?这项政策如何让纳税人收获个税改革红利?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关键词:公平
——充分发挥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通俗来讲,个税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说得更直白些,就是按照全年“综合所得”计算年度应缴个税,算出与已预缴税款的差额,多退少补。其中,“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事实上,实行年度汇算是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重要体现。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升至每月5000元,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并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模式,明确纳税人按照“按月按次预缴、年度终了清算”的方式履行纳税义务。
央视网消息: 记者昨天(1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统筹做好申报纳税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除湖北省按先期政策的安排,延长到3月6日外
只要年销售额不超500万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现有的增值税纳税人里面占比非常大,至少是80%以上。所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主要是针对这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在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一周年之际,《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采访获悉,新个税实施的红利正加速释放,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负担的工薪阶层减负感受最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