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财力保障方面,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向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同时,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将向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通过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持水稻、小麦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防控,对湖北省适当倾斜并对其蔬菜病虫害防控适当支持保障“菜篮子”。
此外,各地可在2019年至2020年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农商互联工作事项中合理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市场保供,具体支持货源组织、储备和对接调运,相关资金不受原有政策规定的资金用途比例限制。
“在调整和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方面,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调整和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介绍,要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促进就业是一项根本之举,要把相关资金更多用在提高人力资本上,加大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方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
据悉,在加大稳岗返还和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方面,国家允许地方统筹使用就业补助、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等资金,支持地方落实国家的各项就业政策,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