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时30分左右,对讲机通报,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出现在离齐洪海的执勤点仅千米。齐洪海立即开着轿车朝犯罪嫌疑人方向追去。犯罪嫌疑人车辆失控,与路边绿化带内一大树相撞,车辆严重受损。犯罪嫌疑人持刀枪弃车逃出,疯狂向着已经赶到的警车奔去,不断开枪射击。
齐洪海在危急时刻果断停车,准备上前增援。这时,犯罪嫌疑人发现了车内的齐洪海,向他连开两枪。齐洪海头部中枪,壮烈殉职。
2011年1月7日,山东省政府批准夏波、肖斌、齐洪海为革命烈士;1月9日,山东省委追授夏波、肖斌、齐洪海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月31日,公安部追授夏波、肖斌、齐洪海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