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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怎么算?京沪明确了

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怎么算?京沪明确了
2020-03-15 22:02:01 央视新闻客户端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4日0时至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例(北京5例,浙江4例,上海3例,甘肃3例,广东1例)。截至14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1例。

日前,北京和上海两地就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问题作出回应。此外,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进港航班均停靠处置专区,全力应对境外输入病例。

京沪两地回应境外回国人员

新冠肺炎诊疗费用问题

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回应。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而在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也对此问题做出了回复: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担负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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