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 “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仅需负担自付部分。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
今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措施。
我国用20年时间,建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药品集中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制度日益健全,人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幅释放,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大幅减轻,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原标题:特殊时期,医保有何特别保障? 确保对新冠肺炎患者“零自付”及时救治,为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垫付压力 疫情发生后,医保部门迅速响应,全力开展救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