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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江苏6起违法销售野生动物案例被曝光

严厉打击!江苏6起违法销售野生动物案例被曝光
2020-02-26 13:02:02 新华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联合双打行动”,加大对农(集)贸市场、宠物市场、花鸟市场、野味餐厅等野生动物交易比较集中的重点场所和地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查彻办,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2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第五批疫情防控期间的6起违法典型案例。

1.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月11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位于兴化市戴南镇工农路的某餐饮店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经查,当事人餐饮店个体老板刘某近日购进6条滑鼠蛇、4条乌梢蛇并制成制品销售,截至案发时共销售滑鼠蛇制品1条、乌梢蛇制品2条,执法人员对店中库存的5条滑鼠蛇和2条乌梢蛇予以当场扣押。

刘某涉嫌构成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且在疫情期间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上述野生动物进行暂扣,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案

2月3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金港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金港镇农贸市场某水产门市部疑似出售野生动物,现场共查获野生青蛙76只,重3.65公斤,售卖价格为25元/斤。执法人员当场对贩卖的野生青蛙进行查扣,后经自然资源部门初步认定,所查获的野生青蛙疑似黑斑侧褶蛙,属于禁止捕捉猎杀的野生动物。

当事人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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