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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时期国家治理的实践探索(2)

中央苏区时期国家治理的实践探索(2)
2020-02-21 17:02:01 学习时报

中央苏区的国家治理,着眼现实,瞄准群众痛点,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解难题、谋利益。1933年,苏维埃中央政府颁布《劳动互助社组织纲要》,加强了对劳动互助社的管理,保障了红军家属和孤寡老人的劳动力配给。《消费合作社标准章程》的颁布,促进了各类消费合作社的普遍建立,在敌人封锁、物资匮乏的严峻考验下,保障了苏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截止到1934年2月,中央苏区共建立1100多个消费合作社,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的生活。除此之外,苏维埃政府还切实解决了群众面临的衣物、粮食、耕牛、种子、房子、资金、看病、道路桥梁、儿童入学等方方面面的实际困难。

完善法治体系,健全中央苏区国家治理的制度保障。中央苏区时期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党从中央苏区国家治理实际需要出发,开创性地建立了以宪法大纲为主体,包括130多部法规律令的新型法治体系,为中央苏区国家治理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

中央苏区的法治建设,本着代表人民意志、符合革命利益、维护政权稳定的原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发展历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划时代地确立了人民民主制度,为苏区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使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翻身做主人,成为革命最坚决的力量;《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废除了对工人的残酷剥削,确保了工人阶级的合法权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保障了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打破了封建婚姻的桎梏,促进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加强了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约束和监督,促进了党政机构自身建设……随着中央苏区法治化体系逐步丰富和完善,国家治理中的各方面事务发展因此而更加平稳、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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