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17日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今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17日表示,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按先期政策安排延长到3月6日外,全国范围内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延至2月28日。
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纳税人应对其书面说明的正当理由的真实性负责。
央视网消息: 面对疫情,国家税务总局昨日(10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多项具体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央视网消息 :昨天(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视情况再适当延长
央视网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推出8条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申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等5个省(市)税务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