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面对疫情,国家税务总局昨日(10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多项具体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同时,各地税务部门要切实保障企业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此外,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
央视网消息 :昨天(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视情况再适当延长
央视网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推出8条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申铖)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等5个省(市)税务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