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善意执行规定是对大学生的保护
最高法的这项规定一出,许多网友表示,“‘豁免’校园贷失信学生是否会放纵学生的借贷行为?”,对此,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在办理因校园贷引发的纠纷案件时,应充分认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复杂情形,对确实情有可原的借贷纠纷,要注意对大学生的保护,但此举并非是对大学生借贷行为的放纵。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校园贷纠纷的复杂成因,也考虑到在校生普遍缺乏社会经验,还将面临升学、求职,如果无差别地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可能对其升学、求职等造成冲击,不利于今后的成长和发展。
何东宁表示,对于校园贷执行案件的在校学生,首先是一般不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但可以根据情况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对于确实没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行为的,依照关于限制消费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可以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何东宁: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在外面进行高消费,不是生活或者工作必须之外的,我们是要把他纳入失信的。
何东宁介绍,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仅是人民法院执行措施中的一类惩戒措施,除此之外,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责令报告财产、搜查、查封、扣押、变卖财产等多种执行措施。因此,对于依法应当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绝不会停下脚步,会继续依法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措施推进执行。
央视网消息: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联合治理下,不良“校园贷”得到了一定程度治理。但严防严治下,部分不法机构在暴利诱惑下铤而走险,仍有一些学生上当受骗,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央广网武汉7月24日消息(记者左艾甫)24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了解到,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正式启动,有需要的学生可查询“湖北学生资助网”,及时与全省100多家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很多人都听说过“非法校园贷”这个词,有的大学生最初仅仅借了几千元的非法校园贷,但最后利滚利要还的钱,竟然达到了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甚至个别人因无力偿还,最后选择了自杀。非法校园贷的套路,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