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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督查室通报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

国办督查室通报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
2020-01-07 06:03:02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6日发布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上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货运从业秩序并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货车司机靠买“路牌”通行、不法人员收取保护费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和惠来县进行了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当地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非法改装、非法贩油肆虐猖獗,执法部门包庇纵容,货运市场乱象丛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交保护费买“路牌”现象普遍,在当地已成公开秘密。督查发现,在普宁市、惠来县拉砂石的货车交保护费买“路牌”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为逃避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不少超限超载车辆甚至标载货车都定期购买“路牌”,以保证顺利通行。一张“路牌”市价一般是1个月1800元,钱直接交给“黄牛”。不同的“路牌”使用范围不一样,有的“路牌”在整个揭阳市都能用,价格较贵,有的“路牌”只能在普宁市或惠来县本地使用。督查人员在普宁市、惠来县多个货运停车场、车辆维修点以及路边停放的货车上看到,挡风玻璃或车门两侧分别贴着“飞马”“机器猫”“喜羊羊”“苹果”“莲花”“安顺”“货运”“险”“CZ”等各种各样的“路牌”,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

二、执法部门包庇纵容,遇到贴“路牌”的违规货车当场放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规定,交通、交警部门要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交通执法人员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发现超限超载行为监督卸货,交警部门实施处罚记分。督查发现,普宁市、惠来县交通执法人员都是上路追车检查,遇到贴“路牌”的违规货车就放行。暗访中,督查人员看到普宁市交通执法车在普宁大道汕尾收费站至惠来路段巡逻时,路上贴着“路牌”的满载“百吨王”来来往往,甚至从执法车旁经过,执法人员都视若无睹;惠来县交通执法车在324国道葵潭镇段检查,对惠来县的“路牌”当场就放行;对外地的“路牌”拦住后,有关系也可以直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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