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记者魏玉坤)针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个别地方出现货车通行费畸高的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顾志峰3日回应称,通行费畸高是技术问题,正在督促各地抓紧解决。
顾志峰说,由于联网收费系统刚刚切换,个别地方运行不太稳定,出现了一些异常的通行费费额,已经督促地方查明情况,本着通行优先和不让货车司机吃亏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对难以迅速处理的,先抬杆放行,让车辆先走,核实清楚后,再予处理。” 顾志峰说,对错计多收的通行费,已要求各地全额退还,切实维护货车的合法权益。相关地区已经组织技术团队,正在全力攻关,通过完善系统,从源头环节解决问题。
顾志峰说,根据新的收费规则,货车从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后,各地收费标准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制定,要求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二是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为确保上述原则落到实处,交通运输部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并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绝不允许各地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增加货车负担。”顾志峰说。
顾志峰说,改革后根据新的规则,满载和空载状态下的通行费费额相同,实载率高的货车收费比以前明显降低,但在空载或者半载状态下可能会比之前略有增加。
“对此,交通运输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技术进步,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办法,不断促进精准收费、精细服务。同时,也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改革的红利。”顾志峰说。
取消起步价及取整收费,ETC计费精确到分、人工计费精确到元,按照实际行驶路径计费,车辆实行分段计费……今日起,北京高速公路将取消省界收费站,并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标准,实现电子不停车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