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林苗苗、陈旭)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对接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品,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新增297种药品。
据悉,此次调整将国家增加的227种常规准入品种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谈判成功的70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管理,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等治疗领域。
同时,将国家删除的药品全部调出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对属于国家卫生部门重点监控使用的“神经节苷脂注射剂”等13种药品也全部调出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通过有出有进的调整,使医保药品进一步优化。
此外,部分国家谈判成功药品被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北京市的门诊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透析等11种。自2001年起,北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进行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相关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例如治疗肿瘤的“信迪利单抗注射液”,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4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9.7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负担约1.5万元。
据悉,上述调整是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医保药品新增70个 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124条明确,“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