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此次关税调整方案的税率调整方式有哪些,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将带来什么影响?就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
四种方式调整关税税率
本次关税调整方案的税率调整方式体现出多样性,既包括调整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也包括调整进口暂定税率等方式。
一是降低最惠国税率。按照世贸组织框架下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的谈判成果,2020年7月1日,我国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
二是实行暂定税率。暂定税率指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进出口关税税率。根据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共850余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超过20%。同时,2020年出口暂定税率保持不变。
专家解释,暂定税率,顾名思义有阶段性特征,具有一定实施期限,原则上按照年度进行修订,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实行协定税率。协定税率是指按照签署的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实行的关税税率。2020年我国继续对16个协定、23个国家或地区实行协定税率。
四是实行特惠税率。特惠税率是指单方面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优惠关税待遇而适用的税率。2020年,除赤道几内亚从最不发达国家中“毕业”满3年,停止享受特惠待遇外,其他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继续享受特惠零关税待遇。
四大方面助企业惠民生
在这次关税税率调整中,进口暂定税率调整是一个重要部分,充分呈现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等一系列亮点,适应国内发展要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5日发布关于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