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共同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答记者问(2)

共同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答记者问(2)
2019-12-20 22:21:00 新华网

问:为了使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定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明确了平台运行环节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算法推荐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广告管理制度、平台公约和用户协议制度、举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明确了平台的信息安全管理义务,包括不得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鼓励在重点环节传播正能量信息,不得在重点环节呈现不良信息等。

问:规定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作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发布信息和参与网络活动时应当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发布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鼓励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明确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法依约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问: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明确了哪些法律责任?

答:规定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完善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相衔接的体系化规定。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共同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答记者问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不得开展人肉搜索、流量造假等违法活动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