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决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共同走向繁荣发展。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彼此欣赏、互帮互助,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共同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制定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正常宗教活动依法受到保护。截至目前,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20件,其中现行有效的法规161件,作出法规性决议、决定51件,通过有效管用的法规施行,奠定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实的法治基础,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共享稳定改革发展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新疆各族人民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建美好家园的进程中,形成、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的宗教关系。当前的新疆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不断改善,宗教和睦和顺,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在一起,属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我们坚信,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大美新疆前进的步伐!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不顾中方强烈反对和严正交涉,执意通过“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