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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癌症”,还要痛多久?(3)

“家庭癌症”,还要痛多久?(3)
2019-11-25 20:35:00 新华网

据王丽臻介绍,在治理家庭暴力过程中,妇联、公益组织等群体被形容为“娘家人”,多以心理咨询、婚姻辅导、法律咨询援助等介入服务为主;而公安机关、法院法律保障等则被称形容为“舅家人”,可以及时出警、当场训诫,并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是阻隔家暴的一道隔离墙。签发保护令只需有家暴危险存在,并不以家暴行为发生为必要条件。”王丽臻说,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在过去一年里全国各级法院共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

杜惠欣说,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长6个月保护期限,已经起到很大震慑作用,在6个月内,社区工作者能与求助者积极协商保护举措。比如,如家暴后仍有跟踪行为,建议当事人立即报警;如果两人“相爱相杀”,依然决定回归家庭,也会给出自我保护建议。

山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明敏说,山东开创性提出了家暴“首办负责制”。只要发生家暴或发现疑似家暴,家庭成员都可以到村委会、居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寻求帮助。“谁第一个接到举报和投诉,谁就要负责到底,以避免部门间扯皮。”张明敏说。

黄文劲、杜惠欣等人建议,消解家庭暴力,法治之力还可以更给力。目前,人身保护令要有警察出警回执、验伤报告等,申请流程较长,而6个月保护时期相较于长期存在的家暴行为,依然较短;同时保护令内容聚焦“人身”,没有涉及“财产”,导致不少受害方迫于经济、生活压力回到家庭暴力中,致使保护裁定的效果大打折扣。他们建议,应适当延长保护期,在地方条例中加入财产保护的相关内容。

  新闻链接:

  新华时评:反家暴是家庭文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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