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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2019-11-21 19:37: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汪亚)为确保今年秋粮收购有序进行,秋粮上市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收购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各地秋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结合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秋粮收购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突出政策性收储和市场化收购督查“两手抓”,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记者邀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就当前秋粮收购及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解读。

  记者:当前秋粮收购进展如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11月以来,各地秋粮收购工作已陆续展开,进展总体顺利,市场运行平稳。截至11月15日,主产区累计收购秋粮3722万吨,同比减少710万吨。分品种看,中晚籼稻1708万吨、粳稻838万吨、玉米1065万吨,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豆111万吨,同比有所增加。据监测,部分地区稻谷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先后在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和四川等5省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目前市场粮价基本稳定,优质优价特征更加明显。比如,江西省优质稻谷价格1.3~1.35元/斤,较常规品种高0.05~0.15元/斤;湖北省优质稻谷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0.02~0.03元/斤。

  记者:各地在秋粮收购中有哪些新举措?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工作通知》精神,辽宁、江西等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省(区)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宣传解读收购政策,做好收购资金、仓容等准备工作。四川省加快“智慧粮库”“低温粮库”建设,全省共建设低温仓库268个、仓容639万吨,可延长储粮时间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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