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11日电 题:国家取消4年多的费用为何仍在收?——督查组发现蚌埠人社局下属企业违规收取“档案保管费”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姜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名目的费用。4年多过去了,安徽省蚌埠市一些企业仍被要求缴纳每人每月10元的档案托管费。
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后,国务院第六督查组前往蚌埠市暗访核查,发现该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出资成立的一家国有企业,向一些企业和个人收取档案托管费。蚌埠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立即停止收取这项费用。
取消4年多的档案保管费仍在收
根据2014年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2016年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取消档案收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的决定。
5日上午,督查组来到蚌埠市明察暗访。蚌埠市一家企业负责人反映,员工档案存放在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企业每年都会收到该服务中心发来的缴费通知,要求缴纳员工的档案托管费,一个人一个月10元,一年120元。2018年,她所在的企业有50多名员工,要交6000多元的档案托管费。
这位企业负责人提供的发票显示,开票日期是2018年12月,收费项目为档案托管费,金额为6340元,开票单位为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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