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对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猥亵儿童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以2018年此类犯罪的审判为例加以说明:“在判处刑罚的猥亵犯罪分子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23%以上,高出全国同期刑事案件近8个百分点;对即使因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最大限度体现了依法从严惩处的政策精神。人民法院综合考察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监护等特殊关系,以及猥亵手段、情节、人数、次数、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对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对利用教师身份多次猥亵多名年幼女学生的被告人张宝战,对利用招募童星名义在网络上猥亵众多女童的被告人蒋成飞,法院均认定属猥亵儿童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诱骗男童发生同性性行为的被告人李堉林,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
网络性侵害儿童隐蔽性强低龄化突出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有两件涉及利用信息网络结识被害人后实施犯罪,或者本身就是在网络空间实施猥亵。据部分地区法院统计,近年来审理的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网络聊天工具结识儿童后实施。网络信息鱼龙混杂,儿童好奇心强,对不良信息的甄别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从而给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传统上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性侵犯罪,网络性侵害儿童的隐蔽性更强,更难发现和追踪,而且从已发案件来看,受到网络性侵害儿童的低龄化现象突出,使得许多儿童暴露在网络侵害的危险之中。
根据中国记协《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中国青年网于2019年4月15日组织召开了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初评推荐评选会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刘洪侠 实习记者 刘逸鹏)4月28日9:30-11:30,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将在京举行第2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