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办法》根据企业从事的服务环节,将提供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企业细化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具备与快件收寄、投递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规定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办法》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利,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的相关义务。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
此外,《办法》紧密衔接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了企业在监控设备安装、寄件人身份查验、物品信息登记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
原标题:国家邮政局: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将包裹放到智能快件箱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最近,美国联邦快递在我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已违反我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立案调查
联邦快递立案调查 中国有关部门6月1日宣布,由于美国联邦快递在中国发生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行为,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违反中国快递业有关法规,决定对此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