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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快递员未经同意 不得将包裹放快件箱

国家邮政局:快递员未经同意 不得将包裹放快件箱
2019-07-19 15:32:00 封面新闻

国家邮政局:快递员未经同意 不得将包裹放快件箱

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该管理办法,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据了解,该办法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智能快件箱以其时间配置灵活、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城市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涉及的寄递流程较为复杂、操作环节较多、相关企业责任划分不清晰、收投服务不规范、用户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等。在此情况下,原有制度安排已不能满足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发展需求,有必要制定部门规章,理顺法律关系,明确服务规则、把好安全底线,促进快递末端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新期待。

为此,国家邮政局于2017年5月启动《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企业座谈、实地调研、专家研讨,并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企业、协会的意见建议。2018年1月,《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国家邮政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国家邮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决定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送审稿)》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6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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