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孙柱说,在检查中发现,民企对高温津贴落实相对不够,此外,建筑、物业等临时岗位较多的行业也是高温津贴少发、漏发的“重灾区”。除了日常检查发现和受理员工举报,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的约束力也有限。
此外,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为减少高温津贴的发放,手段花样繁多:有的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或者把本该平时发放的奖金,一部分计为高温津贴;有的通过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替代高温津贴,用西瓜、绿豆汤打发了事。有工人算了这样一笔账:“西瓜2元一斤,绿豆汤3元一碗,一个月下来也只有几十元的成本,比发两三百元的高温津贴省多了。”
针对上述现象,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日前明确表示,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非可发可不发的“福利”,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同于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给高温下劳动者提供足够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是应尽义务,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多地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的地方十余年未变
记者发现,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印发以来,至少24个省区市调整过高温津贴标准。今年以来,上海、福建、天津等省市又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4月底,福建省对现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5月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支付标准由每人每天9.2元提高到12元;6月至9月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由此前的200元调整为260元。今年5月,上海人社部门宣布,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每年6月至9月发放。
与此同时,上海、福建两地都把高温津贴纳入了工资总额。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动画制作:卢俊宇) 随着盛夏到来,全国多地气温普遍升高,陆续进入"蒸烤"模式。进入6月份,多地将开启高温津贴发放季。那么,高温津贴到底怎么发?哪些人能享受到这项福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