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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3)

(受权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3)
2019-07-15 15:36:00 新华网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地方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中国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各省(区、市)在对下一级进行考核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2019年和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省(区、市)、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新闻链接:

  (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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