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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安厅通报杭州淳安女童章子欣失踪遇害案件

浙江公安厅通报杭州淳安女童章子欣失踪遇害案件
2019-07-14 23:24:00 央广网

央广网杭州7月14日消息(记者张国亮)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14日晚发布杭州淳安女童章子欣失踪案件警情通报。

根据通报,同为广东省化州市人的梁某华与谢某芳2005年起共同生活至今,未办婚姻登记,两人名下无房产、无车辆、无股票股权,近两年来多次以欺骗手段向亲友骗取钱财,用于旅游及日常生活。由于两人诈骗行为已持续多年,其通过实施诈骗满足日常开销的状况越来越难维持,自杀前银行卡余额加现金仅剩31.7元。经多方走访调查,未发现梁、谢二人有参与邪教活动等情形。

2019年7月8日凌晨,梁、谢二人在宁波东钱湖一观景平台投湖自杀,全程均在视频监控覆盖区域,自杀前有饮酒、相互捆连外套、共同投湖等行为。经检验,两人尸表无抓痕等损伤,毒化检验无异常,血液有酒精含量。

经多方力量连日搜救,失联女童章子欣遗体13日在象山县石浦海域被发现并打捞上岸。经刑侦技术鉴定,尸表未见明显暴力性损伤,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综合视频监控、目击证人证言以及失踪区域路况环境特征等,警方初步排除女童为失足落水。

目前,专案组正围绕案件开展进一步侦查。警方呼吁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关注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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