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7月12日消息(记者郑柱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2019-2021)》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预计8月份正式出台并实施。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深圳将对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出色的家庭个人及单位小区进行奖励。2019-2021年,全市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给予激励,限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意见稿提出,2019-2021年,全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奖励经费来源于各区财政。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对于该激励机制,深圳市民纷纷表示赞同,认为如果是政府有资金投入,对于垃圾分类一定会有促进作用。
意见稿还提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家庭,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