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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具体指导、基层考核——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地

立法、具体指导、基层考核——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地
2019-07-01 19:06:00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题:立法、具体指导、基层考核——让垃圾分类真正落地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杰文津、杜康、王优玲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住建部日前介绍,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由住建部负责每季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此外,为落实细则,多地开始对基层干部进行考核与问责。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推行多年的垃圾分类开始真正落地。

  垃圾分类不再是口号,多地立法推进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说,推动这么多年,这一次,国家“动真格”了,垃圾分类终于不再停留于口号和倡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记者了解,此前,上海、北京、杭州、成都、重庆、厦门、合肥、广东等均进行了地方立法,一些重点城市在城区范围已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为推进垃圾分类真正落地,不少地方都规定,违反垃圾强制分类规范的各类主体将面临包括罚款在内的多种处罚。重庆市、杭州市都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和个人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

多地还明确了管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厦门市规定,对违法管理责任人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10%的罚款;杭州规定,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等行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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