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6月30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自今年7月1日零时起,安装ETC设备且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通行天津市高速公路将享受5%通行费优惠。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已实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适用多种优惠政策的车辆计费时,按优惠幅度最大的政策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安装ETC设备且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需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在人工车道刷卡交费并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