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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发布发展人工智能治理原则:要“负责任”“守规矩”(2)

我国首次发布发展人工智能治理原则:要“负责任”“守规矩”(2)
2019-06-19 12:03:00 经济日报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可预见性比较差,按常规程序治理有困难,比如立法很严格、耗时长,可能规则还没制定完,技术就已经改变了。所以我国提出了敏捷治理原则,人工智能的治理工作将更多通过《治理原则》和行业自律来开展。出现不利苗头时要及时推出引导政策,但不能一棒子打死,要促进人工智能的协调共进发展。”薛澜表示,未来的立法工作也非常重要,该《治理原则》为下一步的人工智能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重要基础。

“该《治理原则》将推动人工智能在社会各领域有价值和有序地应用。”上海大学教授、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李仁涵说,“人工智能是新兴事物,一定要在给人工智能留有足够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加强监管。建议各级政府将《治理原则》融入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人工智能走到哪,《治理原则》跟到哪;建议人工智能研究者要履行《治理原则》,将原则嵌入研究源头;建议各地加强普及工作,让人工智能去神秘化,用《治理原则》推动人工智能在中国的普及发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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