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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落 大能量——湖北秭归建设“幸福村落”促乡村振兴(2)

小村落 大能量——湖北秭归建设“幸福村落”促乡村振兴(2)
2019-06-18 18:52:18 新华网

“‘幸福村落’的建设,增加了乡村治理的抓手,组织人员成倍增长;同时,村落重大事务改为理事会召集村民协商解决,群众自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被调动起来。”王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杜海林说,2013年以来全村修了7条12公里果园路。“不存在征地补偿,村民资金自筹、用工分摊,村干部也不像以前劳神费力了”。

法治立起乡村治理准绳

“幸福村落”建设提升了乡村基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秭归县近年又大力充实基层治理的法制建设,用法律给基层治理保驾护航。

2018年8月21日,酷热难挡。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在杨林桥镇凤凰岭村村委会门口开庭。80多岁的老人王永莲有6个子女,但这些子女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却相互推诿。村干部与县司法局派驻的村级法律顾问聂浩得知此事后,决定走诉讼程序帮老人维权。经过巡回法庭约两个小时审理和调解,老人的子女最终一致表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自开展乡村治理法制建设以来,通过农村家庭赡养问题专项治理,秭归县共排查化解农村家庭赡养问题案件总数240件,还处理村集体三资清违纠偏1510件。

秭归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颜道红介绍,2015年3月以来,秭归县采取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式,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辖区186个村委会对接签订了村级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颜道红说,这些法律顾问定期要进村入户,开展矛盾化解和法律援助的同时,指导村级制订村民公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为村(社区)委会的经济、民事行为进行清违纠偏,进行法律大体检。

茅坪镇陈家坝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傅先新说,法律顾问进村后,村里法治意识日益浓厚,一批疑难问题得到化解。现在,一旦有集体经济活动或村民发生纠纷,都会第一时间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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