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村制宜组建理事会 探索有效自治机制
通过建强配优村民理事会推动宅基地改革,并非滩头村的创举。宅改以来,余江区1040个自然村都因村制宜建立了村民理事会,已选出5018名理事,成立党小组680余个。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副局长许华介绍说,目前余江区有三种理事会模式。一是协调型理事会。每个家族都有一名成员在理事会中任职,单姓村按照“一房一理事”原则产生,多姓村按照“一姓一理事”原则来产生,保证都有自己的“发言人”。
二是民选型理事会。由于村庄矛盾纠纷较多,村小组干部工作不得力、公信力不够,理事会成员因需选择,弹性调整,由村小组内的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理事长由得票多的人担任。
三是指导型理事会。有的村庄一时无法产生理事长或理事,理事长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理事由村党支部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多从村干部、老党员等人员中选举产生。另设名誉理事长一人,主要由驻村领导担任。
余江区还制定了理事会12项权力清单和15项职责清单,明确理事会承担建房管理、村庄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等事务,要求各村依托本村实际,制定宅改中的收费起征点、退出方式、推进办法等,做到“一村一策”。改革以来,乡、村组分别制定了11项和9项宅基地管理制度。
“宅改的意义已超出宅改本身”
每天11点半,周荷花为村里集中就餐的老人准备午餐。“一天三顿,有荤有素,70岁以上的老人一顿5元钱。”周荷花说,今年2月起,她所在的中童镇畈上潘家村建成了居家互助协会,为留守老人提供就餐服务。
“宅改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区里顺势提出推进‘一改促六化’美丽乡村建设,包括村庄面貌靓丽化、农村治理规范化等六方面。”余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易长清说,很多试点村完成改革后,理事会开始在村庄治理的其他方面贡献力量,“宅改的意义已超出宅改本身”。
新华社兰州3月8日电 题:村民马秀花脱贫记 新华社记者王朋 46岁的脱贫户马秀花,是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龙泉镇拱北湾村村民。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她,从2018年10月至今,自学识字快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