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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事:是谁,在向我们的孩子卖烟?(3)

中国网事:是谁,在向我们的孩子卖烟?(3)
2019-05-31 11:05:00 新华网

——“第一口烟”还会衍生出啥?“梳理案件发现,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也会有涉烟因素。比如一些孩子在买烟时偷烟。”海淀检察院检察官杨新娥说。

  检察官呼吁: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

“目前,我们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海淀检察院检察官白晓晨表示,相关部门已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问题商户。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商户予以立案,依法依规严肃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我们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经验,明确规定顾客买烟时出示身份证件,通过查实年龄斩断未成年人购烟之路。”北京市劲松职业高中教师马宁等校园控烟工作者建议。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吴宜远表示,梳理我国相关法律和多部地方性法规发现,法律明确规定烟酒售卖场所应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然而,检察官调查发现,多家经营场所未设置标识。

2018年,北京市控烟协会在调查是否按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设置标识时,发现销售点许可证过期、不展示销售许可证的商户几乎均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少数摊点将标识摆放在不显著位置。有专家认为,北京的情况或许并非个案,我国其他地区不排除也有类似情形。

“不要让今天的青少年成为明天的烟民。为了孩子,我们呼吁,在所有销售烟酒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度文表示,作为海淀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有益尝试,目前检察建议已发挥有效作用。“真诚希望更多社会力量能够加入,共同为下一代营造健康、良好、积极的成长环境。”(采写记者:林苗苗 熊琳 侠克 赵琬微 视频记者:侠克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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