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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知人、知面,还要知心(4)

大数据:知人、知面,还要知心(4)
2019-05-29 06:34:00 光明日报

知心:技术创造美、表现美、传播美

“文化产业涉及面广、渗透性强,以大数据技术为抓手,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巨大、大有可为。”但北京工业大学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王国华更关注“本”与“体”“形”与“魂”的关系,文化产品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影响人的精神,应更“知心”,有思想高度和情感温度。

“数字文化产业只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也只是丰富多彩的文化产业表达形式之一,不能一味地追求形式表达的数字化,舍本逐末。”王国华建议,在“大数据如何促进文化产业内容更精准形象生动地表达”、“如何丰富文化产业表达形式”、“如何突出文化产业内容创造者价值”以及“受众如何更愿意接受文化产业的数字表达”等方面还需要破题,还需要对技术加以引导,毕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是工具,应当紧跟内容,而不是单纯表现其形式的华丽与炫目,更要防止“技术绑架内容”。

“大数据对文化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产生重构。”国广星空传媒总裁王明轩分析,以前文化生产从生产者、传播者到消费者;今天,内容创作更加大众化、交互化,营销传播更加网络化、平台化,文化生产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双向整合的交互产业,文化消费更多样化、个性化、更强调黏性,“你不仅喜欢我,还要天天喜欢我”。

“文化产业的终极目标是创造美、传播美、表现美、歌颂美,用美激励人、塑造人、鼓舞人。要引导技术去不断挖掘文化的内涵,用美创造价值、引导价值、重塑价值。”专家们希望,在新技术对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的过程中,要推动“互联网+文化”的融合发展,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促进文化创造力激情迸发。

(本报记者 张玉玲 吕慎 张国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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