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5月23日消息(记者杜震见习记者闫金枫)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民政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全面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取得了重要进展。截至2018年12月,河北省农村享受低保人员122.16万人,其中属于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员达到87.66万人,有效保障了老弱病残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赵丽介绍,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对于今后的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2019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主要是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脱贫攻坚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难啃的硬骨头会更多。
据了解,为解决上述问题,河北省民政部门着眼于更好的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困难)群众关切,强化政策供给,织密织牢兜底安全网,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一、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也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二、细化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在核算困难家庭收入时,扣减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后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纳入救助范围。
三、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明确河北省各市、各类县(市、区)农村低保保障率指导比例年度指导目标,建立任务台账。对农村低保保障率明显偏低的市及贫困县,重点加大督导和推进力度,确保在保稳定、防风险前提下提高农村低保保障率。
四、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每年3-5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低保、特困精准核查精准认定工作,彻底清理自行设立的、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限制性条款。
五、加大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力度。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按照全失能、半失能、全自理三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乡镇审批额度。
六、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实施社会救助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程序、档案管理、资金发放等进行全面规范。
在建立完善防返贫、防致贫长效机制方面,河北省民政部门坚决兜牢兜紧现有87.66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行低保“渐退期”政策,坚决防止出现返贫问题。落实刚性支出扣除和“单人保”扩面政策,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纳入低保保障,做好兜底保障。此外,对于暂时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以及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重点边缘人群,分类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