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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推动干部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2019-04-24 22:03: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刘夏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提供根本遵循,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要发挥好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大胆选用干部、坚决调整干部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约束干部的重要依据。条例从制度层面作出总体设计,按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补充的思路,首次明确干部考核4种方式,有效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锅煮”。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条例办事,既把功夫下在平时,通过近距离接触、多角度观察为干部精准“打分”“画像”,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在落实干部考核工作责任上,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明确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要切实起到领导把关作用,不断完善知事识人体系,通过“怎么考”决定“怎么干”,让干部在岗就在状态、奋发有为。

要发挥好干部考核“风向标”作用。坚持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着重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在评判标准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干净担当,引导广大干部和党中央始终保持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紧紧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聚焦实践实干实效,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明确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评价标准,树立起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将有效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更多改革促进派、实干家甩开膀子、撸起袖子、迈开步子,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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