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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允许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厂房办医(2)

2019-04-23 16:48: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在床位补助方面,社会办医疗机构属于自建、购买等方式取得业务用房的,按以下方式予以一次性补助:非营利性三级专科医院,新增床位的,按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实际增加数量给予每张床位5万元的补助;非营利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床位达到200张以上的,按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实际数量给予每张床位10万元的补助。社会办医疗机构属于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业务用房并且租赁期在5年以上的,按上述标准的50%补助。以上各类获得补助的床位5年内改变用途的,全额收回床位补助。

意见还提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医疗护理、精神卫生、儿科、产科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支持,优先纳入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保经办机构对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按规定予以报销。医保、人社等部门应按程序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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