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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组工作《条例》,夯实党建“四梁八柱”(2)

2019-04-22 21:33:00    央视网  参与评论()人

执行决策到位,当好“主力中锋”。一竿子到底是最扎实的作风,一抓到底是最好的落实。《条例》规定,党组作出决策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要做好落实之事、练就落实之功,执行《条例》不打折扣,不打白条,不让《条例》成“稻草人”、“样子货”,更不能搞半截子工程。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以求真务实不“忽悠”的干劲,贯彻《条例》不走样、无偏差、见实效。

监督追责就位,踢好“临门一脚”。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生命在于严格。《条例》提到,要加强对党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对违反《条例》的党组及其成员,有关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把《条例》落到实处,党组就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通过采取上级督查、群众监督、内部自查、横向互查等方式,以谈心谈话、述责述廉、明察暗访等形式,让监督追责成为悬在党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使党组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有效。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贯彻好、落实好党组工作《条例》,既要找准职责定位,也要执行决策到位,更要监督追责就位。如此,才能在新时代不断激发党组干事创业“源动力”,夯实党建工作“四梁八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艘“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特约评论员 刘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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