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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2019-04-10 17:40: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

在“异地通办”方面,一是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二是分科目考试实现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同时,大车驾驶证实现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车辆转籍实现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摩托车检验实现“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在“便捷快办”方面,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一是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二是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同时,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一是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二是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此外,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

据介绍,2018年公安部推出的各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减免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3.1亿份,1.9万家社会机构代办公安交管业务,400多万名群众实现异地检车、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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