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新华网 郭小天 摄)
4月9日10时,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对《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主要内容作说明。
杜航伟说,《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12条,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软暴力”的基本概念。将“软暴力”界定为“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二是列举了“软暴力”的表现形式。司法实践中,“软暴力”侵害的法益主要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等三类。据此,《意见》根据“软暴力”侵害的法益不同,采取列举的方式,对“软暴力”通常表现形式作出规定,避免了交叉、重复和遗漏,并与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的分类方法保持了一致。
三是规定了“软暴力”手段客观认定标准。暴力手段一般直接对被害人的财产、身体造成损害或者伤害,“软暴力”手段往往通过间接方式造成损害或者伤害,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滞后性,难以取得直接证据。对此,《意见》对可以认定为“软暴力”的客观情形作了进一步细化,包括黑恶势力实施的、以黑恶势力名义实施的、携带凶器实施的等情形。
四是明确了“软暴力”手段通常适用的具体罪名。《意见》对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如何定罪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为准确认定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巴黎2月26日电(记者徐永春)法国总统马克龙26日在参加全国辩论活动时表示,参加暴力游行的示威者已成为作恶者的“同谋”。 马克龙当天在出席法国大东部大区市长和代表参加的全国辩论活动时作出上述表态
原标题:练过功?河南女子暴力抗法 竟把警察手指掰折45°2月19日晚,正是元宵佳节,古城开封这个很有年味的城市,为广大游客准备了一场精彩、全面的年味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