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题:多地频发“被法人”“被高管”现象,身份证被冒用怎么办?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广西钦州人莫振裕最近无意中发现,自己名下竟有130多家公司,注册地遍布四川、黑龙江、贵州、湖北等地。随着“个人所得税”APP上线运行,“被法人”“被高管”等各种身份冒用行为频现。为证明“我不是我”,受害人不仅花费大量时间,还常常被“踢皮球”。
公安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建设失效身份证信息系统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未来将进一步责成地方公安机关就遗失身份证效力问题尽快核实,并督促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更正信息。
不知情下“被法人”“被高管”
“我刚大学毕业,从来没开过公司,很多地方去都没去过,怎么会有以我名义开的公司呢?”莫振裕不知道该怎么办,尤其担心这些公司发生违法行为让自己惹上麻烦。
无独有偶,家住北京丰台区的熊女士表示,最近在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发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被注册为共赢渠道(北京)、共赢时代(北京)、共赢体系(北京)和共赢创新(北京)四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记者调查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主要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身份证丢失,原身份证被冒用;还有一种是身份证委托给别人使用时被冒用。
“我们查到过一个公司法人身份被冒用的,法人代表是一个蹬三轮车的老大爷,身份证曾经被人借用过。”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部门的负责人陈建国说。
身份证被冒用经常给受害人带来严重后果。西南某高校教师吐槽,因为丢失了身份证,他毫不知情地成了北方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最近打算外出时,发现自己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原来,他“被法人”的那家公司因欠款被告上法庭,法院对他这位“法人代表”下了限制消费令。
老赖捡身份证坐车 由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无法搭乘高铁的邵某借用弟弟身份证购票乘车,并以整过容为由企图搪塞过去,结果还是被民警识破。邵某不但没有坐上车,还换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1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了三项户政管理便民新举措。只要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且注册成功的16周岁以上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即可通过派出所的自助设备完成自助受理。
来源标题:身份证换补领可自助办理1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北京市公安机关推出了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户政业务可选择电子支付缴纳工本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申请手续后
身份证相片可重拍 11月29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18条措施,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