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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2)

2019-03-20 11:03:00    中国之声  参与评论()人

声明表示,在处置过程中,列车工作人员未向陈医生作好沟通解释,造成了误解,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反映出对突发状况考虑不周、处置方式欠妥的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努力改进服务工作。

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宏斌认为, 列车工作人员确实有必要了解参与救治人员的救治资质和能力,以免误诊误治,但要注意沟通的方式方法。

钟宏斌: “作为承运人来讲,它通过广播去寻找医生进行救治,从严谨的角度来讲,有必要对参与救治的人员他们的资质、救治能力等等进行一个了解,以免误诊误治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免对参与救治的医生,对她的情感上造成一种伤害。之所以造成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因为我们国家在这一方面还是缺少文字性的规定。”

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对陈瑞医生所担心的在列车上救人是否需要承担风险的问题,钟宏斌律师表示,乘客、铁路部门、参与救治的医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是非常明确的,除非存在重大失误或主观故意,医生不需要对承担责任。

钟宏斌: “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他有义务保障旅客在旅途当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游有尽力救助的义务。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旅客有伤亡事故,承运人要对旅客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这种伤亡是有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责。

参与救人的女医生听到广播之后赶到现场对旅客救治,她的这种行为跟承运人之间就形成一种委托法律关系。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委托人来承担。这个女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她对旅客的伤亡是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 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19日下午,广西卫健委通过官方微博称,陈瑞这种发扬人道主义和救死扶伤精神,保护人民健康的行为,符合《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规,值得表扬和肯定。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不属超范围执业,希望全区医务工作者要向陈瑞医生学习。

(原标题:女医生高铁救人被索医师证,医生万一失手需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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