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3月1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李杉)内蒙古自治区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结合,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在小学低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小学高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初中开设《民族政策常识》课、高中开设《民族理论常识》课、高校开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和国民教育全过程。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特木勒介绍,2018年,内蒙古通过全方位、多领域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共识。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推出了“沿着总书记指引的道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专栏,在网站首页及重要位置发布稿件293篇,点击量超100万人(次)。同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自治区主要媒体记者以及专家学者、自媒体人开展了“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新时代·边疆行”网络主题采访活动,推出宣传报道700余篇。
除了课堂教育,内蒙古自治区还通过举办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形势报告会、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观看专题纪录片、影视片等系列活动,构建学校课堂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提高了广大学生的民族常识与民族政策水平,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等相关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样得到合法保障。招生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教学活动方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双语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学习生活方面,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各类生活补贴和学费补助;民族习惯方面,充分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
1月8日,在内蒙古达里诺尔湖,渔民在捕捞鲜鱼。新华社发(孙国树 摄)原标题:鱼跃人欢冬捕忙达里诺尔湖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渔业生产基地。近日,达里诺尔湖一派繁忙,渔民通过冬捕保障年节市场的鲜鱼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