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记者王自宸)为大力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武汉市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在落户、投资、经营贡献、企业壮大、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人才等7个方面给予总部企业奖励,单项最高年奖励资金达2000万元。
记者27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为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武汉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力求为总部企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多渠道、多层次引导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奖励政策,对于总部型企业认定主要从企业管理或服务企业或分支机构数量、企业规模、纳税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考量,按照农业、工业、服务业进行分类,农业企业营业收入要求5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3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来汉落户给予一定倾斜,满足企业规模和财政贡献等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
武汉市发改委主任许甫林介绍,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以获得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企业壮大奖励、企业办公用房补贴、企业用地政策、人才奖励等7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每个奖励事项均设置了相应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其中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最高2000万元,企业壮大奖励最高1000万元,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800万元,人才奖励最高200万元。目前武汉市发改委正在制定发布相关实施细则,预计首批奖励资金将在今年8月份开始申领,年底前发放到位。
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 题:光谷为何成为“瞪羚企业”生长沃土? 新华社记者杨依军、徐海波、李思远 瞪羚善于跳跃和奔跑,业界常将具有跳跃式发展态势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称为“瞪羚企业”
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乎企业的权益和责任,关乎企业的发展,也关乎与企业责任对应的消费者利益、社会秩序,其制定过程往往备受企业关注,企业也有参与制定涉企法规的积极意愿。
新华社厦门1月21日电 题:厦门:互联网企业党旗红 新华社记者苏杰 去年以来,厦门市互联网企业掀起了一股党建热潮,它们结合行业特点,组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注重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把党的旗帜高高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