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报废汽车回收整体行业环保水平比较低、一些企业随意处理一些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问题,新通过的《办法》增加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明确了报废回收企业在存储拆解场地、设施设备、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符合环保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新《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取消了原《办法》中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的一些规定,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五大总成”可再利用,汽车报废将提速
允许将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再利用,是新《办法》的重大突破。
国家大力发展再制造,汽车零部件是再制造中一个核心环节。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是再制造企业获得稳定旧件来源的主要渠道,过去“五大总成”只能够作为废金属回炉的规定成为再制造一个法律上的障碍。新的《办法》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这项规定也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消费者把一些需要报废的汽车及时报废,对新车消费、二手车消费都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指出。
同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管理进行了调整,删去原来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规定,主要强调环保等各方面的标准要求。新旧企业、内外资企业标准一致,符合条件就可以从事回收拆解工作。通过这样的标准调整,可以有效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竞争,对报废回收行业提高技术水平会产生重要作用。
学勤先生辞世,致哀! 李学勤先生今晨辞世,享年86岁。他是这个时代里殊为难得的百科全书式学者。 1933年3月生于北京,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