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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巢留凤”“筑巢引凤” 黑龙江实施“头雁”行动_地方新闻

2019-02-22 17:0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2月22日电(记者 尹海超)“头雁”团队支持经费可达5000万元、科研启动金可达1000万元;“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本省转化,所得收入归团队支配使用;“头雁”年薪可达100万、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可达300万;“头雁”及团队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全管,购房有优惠,医疗有定点……日前,《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旨在加快解决黑龙江人才队伍“钙流失”和“创新人才偏少”等突出问题,努力把龙江的教育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头雁”人才是国家级层面高端人才或海外杰出人才,是行业领域内普遍认可的学术领军人物。今年黑龙江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头雁”行动,就是要发挥“头雁”效应,先通过“固巢留凤”,留住龙江科技领军人才,稳住科教领域的“四梁八柱”。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让更多人才集聚在龙江、创业在龙江,更好服务龙江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相较以往人才政策,《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赋予人才极大的自主权。其中明确提出,打造“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赋予“头雁”充分自主权,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头雁”可以牵头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头雁”团队骨干人才薪酬待遇,具体标准由团队自行决定;赋予“头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可自主聘用科研助手和行政助手;“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黑龙江省转化,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头雁”团队内部成立行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团队建设、管理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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