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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巢留凤”“筑巢引凤” 黑龙江实施“头雁”行动_地方新闻

2019-02-22 17:0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哈尔滨2月22日电(记者 尹海超)“头雁”团队支持经费可达5000万元、科研启动金可达1000万元;“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本省转化,所得收入归团队支配使用;“头雁”年薪可达100万、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可达300万;“头雁”及团队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全管,购房有优惠,医疗有定点……日前,《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旨在加快解决黑龙江人才队伍“钙流失”和“创新人才偏少”等突出问题,努力把龙江的教育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头雁”人才是国家级层面高端人才或海外杰出人才,是行业领域内普遍认可的学术领军人物。今年黑龙江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头雁”行动,就是要发挥“头雁”效应,先通过“固巢留凤”,留住龙江科技领军人才,稳住科教领域的“四梁八柱”。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固巢留凤”和“筑巢引凤”,让更多人才集聚在龙江、创业在龙江,更好服务龙江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相较以往人才政策,《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赋予人才极大的自主权。其中明确提出,打造“人才特区”和“科技特区”,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政策,赋予“头雁”充分自主权,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头雁”可以牵头自主组建创新团队;“头雁”团队骨干人才薪酬待遇,具体标准由团队自行决定;赋予“头雁”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可自主聘用科研助手和行政助手;“头雁”团队创造的成果优先在黑龙江省转化,转化所得收入原则上留归团队支配使用,团队依据法律法规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内部分配办法;“头雁”团队内部成立行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团队建设、管理与运行。

  给予科研团队的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明确提出,按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不同类别,给予团队相应的支持经费。除最高可达5000万的科研支持经费外,对从海外引进的“头雁”,将给予额外的科研启动金和安家费及住房补贴支持。其中,科研启动金为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500-10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0-300万元;从海外引进的“头雁”每人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00-300万元;对黑龙江“六个强省”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还将给予特殊政策。在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引进海外等人才可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短期聘用等多种形式,人才落编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用人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限制。“头雁”团队成员涉及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科研立项、成果获奖及成果转化等均予以相应政策倾斜。

  为了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头雁”及团队可以在龙江潜心科研,《方案》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头雁”团队骨干人才可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奖励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享受薪酬待遇,最高可达百万。项目依托单位要为“头雁”团队提供办公和科研用房及过渡周转房,帮助有需求的团队成员解决配偶工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头雁”团队成员购房,所在市(地)政府(行署)可给予相应优惠。“头雁”团队骨干子女入学,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头雁”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对“头雁”团队中的海外人才,有关单位在来华工作签证及在华居留、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黑龙江省还将探索建立包括“头雁”在内、全省统一的高端人才“一卡通”制度,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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