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2-22 16:14: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2月22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穗纪宣)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作风飘浮、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违反办文程序,没有按要求办理行文呈批手续和编列文号就制定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当年8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期间,该局弄虚作假,倒签行文呈批时间至2月并重编文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局分管副局长黎向慈、办公室主任李芬芳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10月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沙开发区环保水务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曾玉波自以为是、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10月,南沙开发区环保水务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曾玉波负责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在明知南沙区政府已责令关闭某公司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管桩制造设施的情况下,未正确执行区政府的行政决定,片面认为区政府尚未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该公司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设施,继续向该公司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排污许可证,导致该公司仍能够整体运转。2018年12月,曾玉波受到诫勉处理。

越秀区珠光街道办事处财务室主管赵翠荣疏于监管、失职失察问题。赵翠荣在担任珠光街道办事处财务室主管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没有及时组织开展财务稽核工作,没有按规定对各盘账库存现金每月组织盘点,导致珠光街道办事处出纳甘某(另案处理)挪用公款98.56万元归个人使用,至案发时尚未归还。2019年1月,赵翠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花都区花东镇山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国强官气十足、流于形式问题。潘国强在担任花东镇高溪河(大沙河)山下村段村级河长期间,自行配备“河长助理”并长期由其代理巡河,没有监督和过问代理巡河的情况,导致河涌污染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治理,最终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潘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