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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9-02-21 16:15: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2月21日消息(记者郑澍)据南粤清风网消息,2018年,潮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处理1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日前,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饶平县环保局对饶平县荣奕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以下称“荣奕猪场”)、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樟溪猪场(以下称“东江猪场”)环保问题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1年至2018年6月21日,饶平县环保局虽有对荣奕猪场、东江猪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期间也有检查发现荣奕猪场存在环评未验收进行生产、废液直排、存栏超环评批复数量问题和东江猪场存在环评未验收进行生产、治污设施没有运转、废液直排的问题,分别对荣奕猪场、东江猪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两家养猪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其落实整治。直至2018年6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时,上述两家猪场在存在严重环境违法的情况下仍进行违法生产,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12月,林祥宏(现任联饶镇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县环保局局长)受到诫勉处理,张根(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县环保局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余世达(现任县环保局副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潮安区浮洋镇东边村党支部书记黄少贤在确定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对象中违反规定乱作为的问题

黄少贤在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浮洋镇东边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村委会工作期间,该村在确定2016年度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对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人进行审核,且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评议,便由“两委”干部口头讨论后擅自确定补助对象并向上级部门申报,致使1名村民在2012年度已获得住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又以另一危房进行申请并获得住房改造补助人民币20000元。2018年4月,黄少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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